有限責任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小員生消費合作社
一、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業經112年3月8日社員大會決議通過解散,並推選余旻諺、王麗萍、鍾大華等3人為
清算人。
二、依花蓮縣政府112年2月17日府社行字第1120026729A號函文解散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。
三、依合作社法第59條及第64條規定,本社債權人應自即日起一個月內向清算人申報其債權,凡與本社存有
債權關係者(如往來廠商貨款及應退未退之社員股金等),於112年4月10日前向清算人申請,俾憑辦理債權
清償。
四、逾期,本社將依合作法規相關規定進行清算程序,各債權人不得有異議。
五、相關事宜請洽本校總務處。地址:花蓮縣中華路298號;電話:(03)8351218轉204。
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小員生消費合作社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