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目的
一、培養學生音樂興趣,提昇音樂素養,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。
二、選拔優秀團體及個人代表本縣 參加 110 學 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。
貳、依據: 110 學年度全國 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。
【全國賽相關訊息請逕上「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」(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)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arte.gov.tw/index.aspx )查閱】。
參、指導單位: 教育部
肆、主辦單位: 花蓮縣政府
【縣賽相關訊息請至本府教育處網站( http://www.hlc.edu.tw )首頁 ,於「橫幅資訊條」或「公務資源 H. 終身學習 」 處 ,點選「花蓮 縣 110 學年度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」專屬網站查閱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