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3 條第 2 項規定應行公告之「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3 日以院臺衛字第 1090015919 號公告修正,並自公告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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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孝國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