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「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」
■目的:
為協助民眾遠離一氧化碳中毒危險,由各機關本於權責,分工合作全面推動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各項措施,並持續辦理宣導,以杜絕一氧化
碳中毒案件,維護民眾生命安全。
■內政部消防署規劃將每年12 月 16 日定為「一氧化碳預防日」(依據碳之原子量12 及氧之原子量16),並將每年12 月至翌年2 月定為「一氧化碳預防季」,協調辦理相關宣導活動。
■經濟部能源局針對使用天然氣之用戶辦理宣導。
■教育部強化學生寄宿舍、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,並請各級學校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,強化學生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(賃居)住所自我安全檢視,以維護學生安全。
■教育部體育署、內政部營建署、衛生福利部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、交通部觀光局、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等等機關自行針對權責執行措施及加強辦理宣導。
★宣導計畫,詳如附件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