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經本校110學年度第4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,錄取名單如下,幼兒園代理教師(實缺),正取第1名:楊善嚲。
二、錄取人員請於111年1月18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、二信存簿影本,逕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。
三、依本校【附設幼兒園】110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第1次公告分6次招考)規定,本案【已錄取足額,爰取消第2~6次招考】。
魯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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